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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北教師會字第9802039號函—臺北縣「活化課程實驗方案」應經校內共識乙節,檢附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公文供參考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於97學年度起開始推動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臺北縣教師會要求學校應經校內共識始得申請辦理,教育局於2008年5月27日以北教國字第0970398496號函,回覆臺北縣教師會,函中說明教育局對於學校計畫之申請,均秉持信任原則,尊重各校內部溝通之結果。臺北縣教師會發出此98北教師會字第9802039號函,檢附教育局之回文,提供給臺北縣教師會的各會員學校教師會,提醒學校務必注意,在申請「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前應先進行校園內部溝通。另外,在此函當中,臺北縣教師會也向各會員學校說明,有關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審查的各項進度,除委請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向監察院提請監察,監察院尚在審理中,另外教育部也正在要求臺北縣政府教育局針對此實驗方案的「學生學習權之保障與選擇之自願性」問題,以公文提出說明回覆教育部。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李雅菁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9/02/26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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