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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北教師會字第9705123號函—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在推動「活化課程實驗方案」時應經校內共識後再由學校提出申請。

97北教師會字第9705123號函是臺北縣教師會在2008年5月9日發給臺北縣政府教育局的公文,主要是因為教育局在2008年5月2日北教國字第0970323451號函及該函所檢送臺北縣試辦「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實施計畫,均未將「校內共識」納入說明,教師會提醒教育局若是疏漏,請儘速另函告知各校。臺北縣教師會於函中指出,針對教育局擬推動「活化課程實驗方案」,應經校內共識決定是否提出試辦的原則,劉和然局長已經在同年4月16日辦理的「局長與教師有約-教育願景說明會」宣布中,也經過同年4月25日教育審議委員會議確認列入文字。但是在教育局給各校的公文及檢附的附件計畫,卻未將「校內共識」的辦理原則納入。臺北縣教師會也在函中提醒教育局,任何教育方案的實施成功與否,關鍵在是否能與基層教師充分溝通。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李雅菁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8/05/09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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