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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北教師會字第9703076號函—請學校參與英語活化課程前,應先與教師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

臺北縣政府擬於97學年度推動「英語教學活化實驗課程」計畫,配合此實驗計畫的實施,國小參與試辦的學校,一至六年級均須加上3節課,臺北縣教師會認為恐怕會有逾越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規範的學習總節數上限等適法性的疑慮,若再發生學校未與學校教師充分溝通的狀況,恐怕會產生更多問題,且已有學校反映,教育局要求已參與「英語教學活化實驗課程」計畫的學校,在試辦的期間不得退出試辦計畫,因此臺北縣教師會在2008年3月20日以此函97北教師會字第9703076號函,發給臺北縣各國民中小學及臺北縣教師會的會員學校教師會,建議學校在決定參與「英語教學活化實驗課程」計畫前,應先與學校老師充分溝通、取得共識並尊重教師之參與意願,同時應確認計畫之適法性沒有問題之後,再申請試辦。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李雅菁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8/03/2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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