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於2010年12月13日以99全教高字第99790號發文教育部【建請 貴部修正「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作業要點」,以提供專業類科教師完整合理的介聘機會,並嘉惠離鄉背景的教師能返鄉就近照顧親人】建請修正作業要點。
全教會指出目前「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作業要點」規定,同時具有二種以上合格教師證書者,僅能以現職任教科別為申請介聘科別。部分稀有類科介聘成功之機會甚微。同一專業群屬之相關科別,其任教教師在大學或研究所就讀科系相近,惟受限於教育實習,只能取得一科辦理第一張教師證,但在當上正式教師後,仍可向師資培育單位辦理加科登記,取得相關科別之及格教師證,即可教授取得及格教師證之科目,依此,自應可以此種科目申請介聘。另,介聘制度乃為協助離鄉背景的教師能返鄉照顧家人,工作時間是教師申請介聘的重要考量,故各校提報介聘缺額應明確標示日間或夜間授課(日間部、進修學校、夜間部),才能減少事後發現與需求不合而放棄介聘,並影響到互調的關係人,造成其他教師介聘失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