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發文-101286號有關私立幼稚園教師年資於改任公立幼稚園教師其退休年資採計事宜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於2012年8月20日以全教幼字第101286號發文新北市教師會【有關私立幼稚園教師年資於改任公立幼稚園教師之後,其退休年資採計事宜,本會處理方向】說明全教會對相關當事人退休年資採計處理方向。
函中指出教師法之適用對象,依教師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以公私立合格教師,佔有編制、領有待遇為對象,至公立幼稚園及有立案之幼稚園為準用對象。全教會認同私幼年資應予採計,惟涉及服務期間為勞退年資,原幼稚園若未提撥勞退準備金,則徒有年資而欠缺給付財源,將使期待流於形式(目前私立國小以上年資之給付是由私校退撫基金管理會支付)。全教會表示當於近期徵詢各縣市幼教代表之意見後,於十月理事會討論本案,並對分工及策略、訴求釐定後,即行推動。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陳建志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2/08/2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