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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99666號-請教育部提供本會同意私校教職員公保年金實施前負擔部份比例資料

民眾投書總統信箱關心私校教職員公保年金化案,總統府轉教育部處理,而教育部回函中提及「…有關私校教職員公保年金化一案,行政院責成本部多次積極協調公保主管機關銓敘部及人事局、經建會、全教會、私校團體等,於99年4月2日獲致接受留在公保體制內改革之共識…」,鑑於函中所提與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達成共識與事實有違,全教會於2010年10月6日發文教育部【 貴部回覆民眾投書總統信箱有關私校教職員公保年金化一案之電子信件中,提及本會與 貴部達成共識,同意公保保險費分擔方式,實施前年資增加給付部分,由政府及學校各負擔32.5%,退休人員負擔35%。本會從未就此部分與數據與 貴部達成此一共識,煩請協助提供相關協商會議紀錄等資料佐證】要求釐清並回覆。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陳建志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0/10/06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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