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2009年7月14日以台人(三)字第0980118880A號函轉達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已公佈,全教會於2009年7月17日以98全教私字98453號發文教育部【本會感謝 貴部竭力推動私校教職員退撫條例之立法,並請就該條例三讀立法時之附帶決議持續努力】感謝教育部推動私校教職員退撫條例立法。
為使各級私立學校教師獲得養老保障,全教會多年來即敦促教育部推動相關立法工作,自九十七年秋起進展迅速,終得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立法,全教會代表會員表達深摯謝意,除發文感謝外,同時亦發佈新聞稿。
此外,為使建構養老保障克竟全功,對於該條例三讀時之附帶決議—本案適用對象由公保轉至勞保,全教會亦懇請教育部協請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勞委會儘速準備,早日完成相關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