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鑑於政府並未落實教師法第二十四條,私校教師退休儲金制之精神,亦未負起部分提撥責任,嚴重影響私校教師權益,因此於2004年8月30日以93全教組字93426號發文全國各級私立學校【敬請周知 貴校教師本會九二八行動文宣,並請彙整 貴校已退休教師具有六十九年至八十四年之服務年資者,以利集體訴訟爭取「其他現金」之給予】,主張全教會將採取各種可能之行動積極爭取落實,更需全國私立學校教師之支持與行動。
全教會說明私立學校教師並未享有應有之退休其他給予,每位教師退休少領30至50萬元,全教會將作集體訴訟,以利爭取,請各校先將已退休教師具有六十九年至八十四年之服務年資者名冊彙整並於九月八日前傳送至全教會,日後再請當事人作正式委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