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龍山國中林姓老師疑似不適任之處置程序,全國教師會以中華民國101年03月26日全教諮字第101118號函知教育部建議如下說明。
全國教師會接獲會員教師陳述,台北市龍山國中林姓教師教學工作有欠嚴謹,且多日未依請假程序請假、未能推行正常教學等,已嚴重影響學校同仁士氣及該校校譽,希望全國教師會協助處理。
據了解台北市教育局人事處以教學不力之輔導期應安排輔導教師,且需雙方同意為由,認定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未盡周延,希能由教育部修改增補前述辦法,以利明確處置。
全國教師會以為目前「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所謂安排輔導教師,衡情論理都不該是雙方同意始生效,更遑論當事人未完成正常請假程序即未到校,致使輔導工作難以啟動,責任不在校方。若當事人無法改善又不願意接受輔導時,全國教師會支持應逕行進入〝評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