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07-9609278請縣府儘速召開教師請假規則協商會議之公文

臺北縣教師會為請縣府儘速召開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及第14條應與同級教師會協商之會議,於2007年9月28日以96北教師會字第9609278號函發文臺北縣政府。說明大略為:縣府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12、14條之授權,於2007年8月27日召集第一次協商會議,並達成「病假三日即能課務排代」之共識,縣府也答應於2007學年度學期開學初,以公文函知全縣各級學校教師知悉並實施。該會雖於該次會議中,提供教育部對教師請假規則中「醫療機構」之函釋內容,但縣府仍將請教育部釋示後,才公布病假三日排代之決議,該會對此予以尊重;為使基層教師之工作權益受到完整保障,該會也發文教育部函釋,教育部於2007年9月6日回覆,也以2007年7月12日台人(二)字第0950091878號書函為依據,已函轉縣府參考,請縣府能儘速召開教師請假規則應與同級教師會協商之會議。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7/09/28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