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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607220敦促縣府即刻召開教師請假規則協商會議之公文

臺北縣教師會(以下稱該會)為請臺北縣政府儘速召開教師請假規則第14條之協商會議,於2007年7月16日再以96北教師會字第9607220號函發文臺北縣政府。說明大略為:教師請假規則已於2006年5月8日公布施行,該規則第14條有關調課補課代課規定,是由各級主管育行政機關與同級教師會協商訂定,即令該會於2006年12月12日以95北教師會字第9511341號函、2007年5月7日與局長有約提案,及於2007年6月27日以96北教師會字第9606205號函,促請縣府儘速召開教師請假規則相關之協商會議。遲至今日,貴府未積極與該會協商;為使未來有關教師請假規則第14條之協商能迅速達成共識,並得能於2007學年度開學立即適用相關規定,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並明確規範教師請假之相關細節,該會所成立之教師請假規則小組,草疑並修正之「臺北縣各級學校教師出勤差假及調課補課代課規定(草案)」提供縣府與該會進行協商共識之參考版本內容。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7/07/16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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