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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會嚴禁駐兵以民間住址通信

戰地政務期間不斷強調保密防諜,尤其在軍中,做法更為嚴格。政委會規定駐軍官兵不得借用民間住址通信,重在避免軍機外洩。 作戰首重機密,國軍在大陸兵敗,與保密工作多少有些關連,為此,部隊進駐馬祖之後,四處製作保密防諜標語,同時建立完整的情報網,鄉村風吹草動,主管單位立即知道。 部隊官兵信件必須經過檢查,每次台灣船艦到來,便有許多信件或包裹,政戰幹部一一檢查,如果發現言論不對或物品違規,扣留起來,詢問工作為此展開,嚴重者軍法處置。如果透過民間投寄,可以避免檢查,減少困擾。 國軍進駐後,官兵經常在民間走動,軍民漫漫建立情感,民眾的困苦,軍方適時伸出援手,反之,官兵難題求助,民眾也會給予方便。借用地址通信,在鄉親看來不過是小事便隨口答應,政委會認為此風不可長,往後事態會更嚴重,所以才會作此規定。 早年兩岸軍事對峙,好像隨時可能發生戰爭,而戰爭必然做好保密工作,官兵不得以民間住址通信規定,反應當時戰區特性。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吳依水
  • 時間起
    196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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