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事件為明治45(1912)年到大正2(1913)年發生在台灣各地的抗日事件之統稱。由於台灣總督府認定羅福星為事件領導者,便在大正3(1914)年於羅福星的根據地苗栗審判相關參與者,史稱「苗栗事件」,故列為苗栗大事件之一。
羅福星又名羅東亞、羅國權,原籍廣東省嘉應州,明治36(1903)年曾隨祖父來台,眼見日人在台的殖民狀況,遂產生強烈抗日意識。大正元(1912)年再度來台,結交諸多台灣義士,認為必須以武力推翻日本帝國主義,加上受中國革命運動的啟發,於是密組革命黨,設總機關於苗栗。大正2(1913)年日警進行大搜捕,各地抗日機關陸續被破獲,羅福星等人亦被拘捕,隔年連同20多位反抗者送上絞刑臺。1953年苗栗興建大湖昭忠塔,將羅福星與歷次事件之愛國烈士遺骸,合葬於塔內供人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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