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苗栗首度設縣

苗栗首度設縣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

苗栗於光緒15(1889)年首度設縣,為苗栗歷史上首創之縣級行政管理機構,列為苗栗大事件之一。

永曆24(1670)年起的明鄭統治,是苗栗受外來政權管轄之始。自台灣納入清代版圖後,苗栗隸屬轄區經歷4次變革,由諸羅縣、彰化縣、淡水廳到新竹縣等,當中以淡水廳轄治最久。光緒11(1885)年台灣建省,首位巡撫劉銘傳推動地方縣治改革等現代化建設,光緒15(1889)年苗栗始設縣。 苗栗首任知縣林桂芬,定轄區範圍東以獅潭大橫崗(八卦力山脈)、南至大甲溪,北界中港溪及支流南港溪。設縣治於夢花街(今苗栗市建功里),將自乾隆年間以來的政治中心,由後龍移轉至苗栗。光緒21(1895)年因日人治台,結束6年縣治。苗栗第二次設縣於民國35年(1950)年,為現今苗栗縣治發展奠定基礎。

下載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撰寫者
唐菓創意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苗栗文獻第四十九期:苗栗史上百件重大史事專輯》,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2012年
時間起
1889

關鍵詞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