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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豐商店零售食鹽

依據民國54年(1965)12月17日《馬祖日報》:「連江縣漁會為加強漁鹽管制,並便利地區軍民就近購買食鹽,特別委托七家商店代辦食鹽零售業務。接受委託的食鹽零售店是介壽村的公興商店,仁愛村的同平商店······根據漁會和食鹽零售店訂定的合約,食鹽零售價格為每公斤四元八角,零售店不得任意抬高鹽價。連江縣政府鑑於過去食鹽由漁會單獨配售,各村村民不便零星購買,而且漁產加工使用的漁鹽曾流入市場,部份商人囤積漁鹽轉售圖利,乃指示漁會加強管制漁鹽,而成立食鹽零售店。」再經查閱《連江縣志‧經濟財稅志》,當中提到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與大陸地區中斷交流,物資皆由臺灣輸入,導致物資缺乏且物價飆漲,售價甚至高於在臺灣的三成。1956年馬祖地區進入戰地政務時期後,政委會開始實行戰地物資供應制度,設有聯勤馬祖地區物資供應處來平穩物價、調配供需。報導裡提到的食鹽即為限購配售的項目之一,不過為方便民眾購買,開放特約店家零售食鹽,以展現官方政策實施的彈性。

基本資訊

  • 地點-地址
    仁愛村
  • 地點-縣市區
    連江縣
  •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貢獻者
  • 資料來源
    漁會加強漁鹽管制 特委託七商店零售(1965)。馬祖日報,第二版(12月17日);楊秉訓(主纂)(2016)。商業與物資供應(經濟財稅志) 。載於李仕德、林金炎、劉家國(編),連江縣志。2019年9月10日,取自網頁版http://gov.matsu.idv.tw/lienchiang/economic.html
  • 地點-緯度
    26.1450617
  • 地點-經度
    119.9263488
  • 時間起
    196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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