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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教師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全教會意見說帖1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於2010年11月30日發布「針對行政院980423送立法院審查之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國教師會說明」文宣。其中反對行政院修正條文草案刪除教師申訴及訴訟制度,提出本說帖一。威權時代又要來了嗎?教師申訴制度不可輕言廢除:因應工會法的修正,擬對教師組工會解禁,教育部認為一旦教師可以組工會,應可循「勞資爭議」或「訴願」處理教師權益救濟事項,因而擬於「教師法」修法中將教師申訴制度廢止,全教會期期以為不可。若輕言將教師申訴制度廢除,則這些年來對於型塑校園民主的成果與努力將毀於一旦。教師成立工會後,目前之教師申訴制度應該繼續維持,全教會所持理由:一、教師考績、懲處、差勤等事項無法循訴願或行政訴訟途徑尋求救濟;二、教師之權益受損無法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處理程序;三、教師之申訴救濟制度與「勞資爭議處理法」不必然互相扞格;四、教師申評會之專業性及公正性經十多年來的運作已受到尊重與推崇。目前教師申訴制度應繼續維持,作為教師勞資爭議處理之程序,理由有教師申訴可為內部反省機制、可節省人力及時間、避免行政救濟資源之浪費、符合國際及時代潮流。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0/11/3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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