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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8教師法九人小組報告-對縣市理事長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以下簡稱本會)教師法修法九人小組召集人於2004年10月28日向各縣市教師會理事長報告,教師法第八章(教師組織)遲遲無法在立院通過,除了罷教權、強制入會及聘約協商、私校、大專問題外,還有會務假問題,學校教師會也是很大的因素。除了部分人士主張廢除學校教師會外,經費也是一個問題。如果可能,本會打算先單獨修第廿六條之一有關會務假之條文,但經費問題內部必須先有共識,以清楚表達本會立場。目前本會與地方教師會額度內的會務人員,代課費由政府編列有共識。但學校教師會部分,由於經費龐大,每年約一億到二億間,本會原一貫主張由政府編列,但政府官員與部分民意代表卻以經費龐大為由,相互推拖。有人主張由學校課程彈性調整,但將使授課時數由其他老師分攤;有人認為無所謂,學校行政人員每校減授時數多,不差這十二節。也有主張由地方教師會與地方政府協商,有些縣市精費短絀,或地方教師會處於弱勢,無力協商爭取。也有說新修正的教師法施行細則,原教育部與行政院已通過,只是立法院認為要提升到法的位階而被退回,本會沒理由退讓等等,希望在10月29日地方教師會理事長會議談及此議題,形成共識。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4/10/28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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