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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5全教會與教育部教師法第八章協商會議1報告單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教師法修法九人小組葉慶龍召集人於2004年10月15日出席教育部「教師法第八章協商會議」後,填寫本報告表。會議摘要:近期全教會修法九人小組本小組分別於(93)年3月18日、9月6日、9月30日、10月15日與教育部協商教師第八章,最主要是希望將全教會版本與立法院2003年6月3日教育文化委員會版本拉近共識,目前雙方有差異的有:一、26條之1本會版最後兩項,會議、活動之代表公假;二、27條學校教師會任務第五款刪除問題;三、27條之一,第一、三、四、七、八項;四、27條之三,強制入會與收服務費部分。另外,會務人員之代課費,雙方之共識如下:一、全教會部分,七人由教育部出,超過部分由全教會自行負擔。二、地方教師會部分,三人內由政府出,超過部分由地方教師會負擔為原則。三、學校教師會部分,每校12節之代課費由地方政府、還是教育部補助。四、會務假部分教育部定於11月1日召開地方政府協調會議。五、目前與教育部的共識是教師法第八章歧異點太多,恐怕不容易一次過關,可以的話,有共識的條文先行通過。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4/10/15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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