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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30教師法第八章修正草案會談紀錄

教育部於2004年9月30日下午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十八樓第一會議室召開教師法第八章修正草案會談。討論事項為有關「教師法」第八章修正草案一案,決議:一、本草案第二十六條之一有關教師會理事長、會務人員會務假及減授課節數鐘點費乙節,請國教司擇期與地方政府研議妥處並研擬具體修正條文(中部辦公室協辦),俾利後續修法事宜之推動。二、本草案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九款及第三項第四款「…教師因教學、研究、服務與輔導等活動遭受干擾或侵害時之諮商或協助」修正為「…教師因教學、研究、服務與輔導等活動所需之諮商或協助」;另有關全國教師會所提第三項第四款「提供會員教師…」乙節,暫予保留再議。三、本草案第二十七條有關全國教師會所提第三項第五款「派出代表參與學校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乙節,以「九十二年六月三日立法院黨團協商修正版」及「九十二年十二月十日全國教師會版」兩案併陳,並各自說明理由。四、本草案第二十七條之一有關「教師聘約準則」之法律定位乙節,請全國教師會先行整合內部意見,俾提下次會議討論;另有關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聘約之訂定乙節,請高教司研議妥處,併提下次會議討論。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4/09/3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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