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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7教師法施行細則如何落實-研討會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於2003年10月7日在全教會會議室召開「教師法施行細則如何落實研討會」,有全教會及21縣市教師會代表出席。結論,全教會應完成事項:再一次遊說黨團;給立法委員減課數量的說帖;文宣一個月內發出(強調不要以為馬上可以減課、沒有配套、不要減)。高中職先做:2003學年下學期實施(經費、公文到校);高中職和國小分開;學校層級由教育部給(不能有附帶條件)科目、補助原則;沒有配套的減課,請大家暫候;爾後行文、用字、精神應以「協商」、「諮詢」、「告知」為範圍;聘約準則越早完成越好,因為縣市教育局都說教育部要先。縣市教師會應完成事項:請召開理事長會議(說明協調做法、辦法);正式行文縣市政府要求依法行政。學校教師會應完成事項:正式請求學校依法行政的公函;學校理事長工作守則(請各縣市提供);排定固定會議、研習的共同時間;減課要有Teamwork的分享觀念,學校會務人員如何和學校理事長共同分攤?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3/10/07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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