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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5第二次教師法修法小組報告-葉慶龍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教師法修法九人小組向該會2003年4月25日第二屆第十七次常務理事會議報告。一、近期工作報告:自3月22日臨時理事會決議,推動教師法第八章及工會法修法,將教師不能組工會之限制去除,或明訂教師之工會為教師會,適用工會法之相關規定。並成立修法工作小組,由所有理監事及地方教師會理事長組成,由秘書處聯絡安排,拜會各政黨中央黨部及行政院。至4月22日拜會台聯黨,請求協助修法相關事宜等十七項。二、檢討分析:國民黨委員較支持全教會修法訴求,餘親民黨、台聯黨、無黨籍皆持保留態度;各方之疑慮不外罷教權、強制入會、學校教師會存廢、教師組工會是否影響教師原有之待遇、福利、退休等各項工作條件,及學校教師會是否應有會務假等。三、建議:1.教師法修法九人小組及教師法工作小組,應儘可能輪流參與各黨之拜會及各項相關活動。2.請秘書處積極再聯絡行政院與民進黨之拜會。3.修法九人小組應研討教師法或工會法修正之可能變數等,以決定修法底限或不如不修法。4.若沒把握修法成功,應如何讓修法之「教師法施行細則」發布等七項建議。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3/04/25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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