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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2會場報告-中區

因立法院於本(2003)年3月17日接續審查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第八章),要求教育部廣徵公聽後,教育部同年4月2、3及7日召開教師法修法中、北、南區公聽會,本文作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參加教育部2日中區教師法修法公聽會摘錄,出席人員有教育部教研會及人事處、全教會代表、家長代表等。家長團體依循3月14日的攻勢,發言踴躍且具攻擊性;其中以劉承武檢察官為發言主力。劉檢察官的發言以辯論方式表現,口語相當流利順暢,專業名詞甚多。言辭中多有漏洞,且會主動在發言中帶入下一個議題,影響議程速度進行的相當迅速。家長團體在乎的重點有會務假、教師組工會、教師罷教權、學校教師會存在之必要,及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權利、發言、決制空間。教育部的態度,表示此公聽會僅以聽取意見為主,不做任何評論或發言。本次公聽會有教師組織定位及認務、教師組織協議聘約問題、教師會會務假、教師會派出代表、教師強制加入教師會、教師行使罷教權、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等七大議題。會場資料有教師法修法分區公聽會會議手冊及教師組織工會問題之研析手冊。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3/04/02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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