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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05教師法全協商(3)紀錄

2002年12月5日上午教育部與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進行協商「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三次會議,討論事項只有協商「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說明除11月22日第二次會議原有說明以外,增列第二次協商會議有關準用勞動三法、會務假、強制入會、派出代表部分(協商版之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項第二款;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五項至第七項;第二十七條之三、第二十八條),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決議為相關文字協商結果彙整如本次協商版;有關會務假部分,因涉及地方權責及大學自主原則,教育部將依已協商之教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之原則再行研議;有關爭議權之行使部分,為保障學生受教權及維護社會安定,教育部對於教師罷教權之行使仍持保留態度;有關強制入會部分,因涉及教師工作權及學校聘任權,應進一步徵詢教師之共識及學校之立場;有關派出代表部分,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其教師代表是否均應由教師會推派之,應與教師是否強制入會併予考量,另針對大學校院法定組織之教師代表,其推派方式是否予以區隔,亦應考量大學自主之精神。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2/12/05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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