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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2與教育部協商教師法全教會手冊4#輝山說帖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為與教育部協商教師法修法,張輝山理事長擬定本說帖。一、教師會為何要強制入會:1.專業團體強制入會,一方面可促進專業合作,又可自行規範專業守則,業必歸會,可維持社會之安定。目前國內所有專業團體全部採強制入會否則不能執業的規定;2.工會法規定勞工有參加工會之義務,主要意義是為尋求勞資雙方權利之平衡以及勞工權利義務對等之考量;3.這個社會也沒有理由要求我們和別的職業不同。二、教師會為何要有爭議權:1.工會勞動三權應該是天賦勞動者的人權,沒有所謂「能不能」的問題,只有「要不要」的問題;2.台灣已經發生數次罷課事件,這幾年的高雄國際商工及花蓮精鐘商專的例子就是,甚至有些是家長發動的罷課事件,就以今(2002)年九二八教師遊行的動員而言,誰會認為教師在目前無法規範之下就不可能發動罷課。3.規範爭議權的行使就像訂定集會遊行法一樣,讓爭議權的行使控制在社會可預知的範圍。如果教師會的爭議權無法律規範而發生全國性及長期性的罷工,不知我們的國家要依甚麼來處理,難道要祭出總統的緊急處分權?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2/11/22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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