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20021122與教育部協商教師法全教會手冊1#教師法911114版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為與教育部協商教師法修法,於2002年11月14日提出教師法修訂草案。對教師法2000年7月19日總統公布版第八章 教師組織,第二十六條增列第一項「教師會為教師專業及勞動之職業組織」。原第一項改列第二項並修正為「教師會分為三級:…」;原第三項後段增列「其選任職員之職稱、…等事項,於其組織章程中訂定之。」;原第二項改列第四項,並修正為「專任教師在三十人以下之學校,得跨校…成立學校教師會。」原第四項改列第五項;新增第六項各級教師會於其組織區域 內以一會為限。第二十七條增列第一項第二、四、九款及第二項。增列第二十七條之一、之二、之三。第二十八條增列第一、二、四項,原第一、二項合併修正改列第三項。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2/11/22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