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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1871)十一月許清龍、許甲冑為嘎嘮別土地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人許清龍(契頭、尾)

本件之契頭部份在說明,同治十年(1871)十一月許清龍、許甲冑與其侄許來發,繼承其伯父向潘牙、潘梅及潘耀、潘康購買位於嘎嘮別土名灣灣番厝前土地三叚。敘明四址並且說明年需納北投社大租粟,今因缺乏金錢使用,併同田地之圳水,以時價七百銀,賣與林泉吉號,為此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人。(契頭、尾)契尾部分則為同治十一年四月給淡水廳林泉吉號購買許清龍、許甲冑位於嘎嘮別土名灣灣番厝前土地契書之證書。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許清龍 許振榮 陳寬裕 高士潭 許永全 林泉吉號 潘康 潘耀 潘梅 潘牙 許來發 許甲冑
  • 創作日期
    成文日期:同治十年(1871)十一月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臺史博臺灣圖像
  • 相關地點
    淡水廳
  • 地點名稱
    淡水廳
  • 緯度
    25.1895736
  • 經度
    121.457044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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