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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八年(1858)十一月馬芝遴保番婆庄陳扁良為番婆庄東勢旱園立轉典契字

本契據是典主將抵押品轉典於其他人之證書,咸豐八年(1858)十一月馬芝遴保番婆庄陳扁良,因繼承其祖父承典柯家位於番婆庄東勢旱園一叚,年配大租谷五斗二升二合納業主陳,今日因為缺乏銀錢另創事業,與其母親丘氏相議,乃將該園以佛番銀一十四大員出典與柯隨,年限為六年,期滿則由陳扁良備足銀錢贖回,若是無銀贖回,則任由柯隨掌管耕作收谷抵息。乃立下轉轉典契字一紙,併同柯世達典契及周典典契共三紙。後段載明收過佛面銀一十四大員,折合價銀為三十三大員五角。又載明仲介者、代書的費用共六百文,贖回時一併繳交給柯隨。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陳扁良 張大振 張元聯 柯世達 柯隨
  • 創作日期
    成文日期:咸豐八年(1858)十一月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臺史博臺灣圖像
  • 相關地點
    馬芝遴保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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