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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五年(1835)十月半線保柴坑仔庄莊金錠為承典張大梅於田寮仔莊之土地親立轉典契

本件轉典字是指典主將抵押品轉典於其他人的契約書,道光十五年(1835)十月半線保柴坑仔庄莊金錠於道光十三年承典張大梅於霞佃尾洋的田寮仔莊之土地,共三甲八分一厘。該地乃是張大梅之祖父向溫永信所承購,並且由張大梅與其堂兄弟張大桂鬮分而得。該地的四址明白,其大租水分及上手契各登載於鬮書內,需年納業主楊大租粟七石五斗八升七合,莊金錠願將此田地典讓,透過仲介由圳頭厝柯隨以價銀三百九十大員承典,由柯隨前去耕種收租完納,典讓的年限為三年由道光十五年至道光十八年,此件為莊金錠所親立轉典契。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莊金錠 吳光晏 柯隨 張大梅
  • 創作日期
    成文日期:道光十五年十月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臺史博臺灣圖像
  • 相關地點
    半線保 柴坑仔 田寮仔庄 霞佃尾洋
  • 地點名稱
    圳頭厝
  • 緯度
    25.0891
  • 經度
    12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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