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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為札發事

巡撫劉銘傳札新竹縣將示諭車路經過地方所立旗號木牌不准居民移動告示於大甲一帶實貼曉諭 行政--交通 1945年接收自台北帝國大學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劉銘傳(福建臺灣巡撫)
  • 創作日期
    光緒14年3月4日(1888)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淡新檔案 15301
  • 相關地點
    桃竹苗 大甲
  • 相關人名
    [方祖蔭](新竹縣[正堂])/劉銘傳(巡撫)/方祖蔭(新竹縣正堂)
  • 地點名稱
    臺大/大甲
  • 緯度
    25.0182/24.3788233
  • 經度
    121.534/120.64875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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