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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務局救護隊訓練

礦務局實施救護隊訓練情形,白帽子為救護訓練及救護時所攜帶,救護隊實際進入坑道救援的裝備與照片中相同。救護隊員攜帶氧氣筒或者一氧化碳自救器的情況不同,如果為礦災剛開始進行搶救時,一氧化碳濃度較高則需要攜帶氧氣筒,如果坑道內一氧化碳濃度已散開,搶救人則不需攜帶氧氣筒。民國72年所發生的三大礦災,瑞三鑛業救護隊第一時間抵達現場進行支援救護工作,運用平時所訓練的標準流程下坑搶救受困工人,救護隊成員遴選條件為年輕、體格強壯及反應敏捷,受過救護訓練優先遴選,通常成為救護隊隊員的礦工資質較好,有基礎的礦場知識以利礦災救護的臨場反應。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周朝南
  • 創作內容指涉地點
    瑞三鑛業公司
  • 撰寫者
    王新衡
  • 創作者
    周朝南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照片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瑞三本坑旁展示室
  • 時間分期
    民國70年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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