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工作業人員在要進行煤礦開採時,都會於礦坑口前的檢身室給檢身人員檢查身上設備是否有齊全及設備是否可以安全使用,其中礦工人員照明來源的安全帽上的燈具就是一個重要的設備,在地底下燈光不足的情況之下,除了在進行煤礦開採時需要有光供應之外,安全帽燈也是作為信號來做使用,透過燈光的閃光頻率來做為溝通的方式,因此燈具的正常使用及平時保養是能讓礦工人員安全工作的設備;民國74年11月19日至20日為台灣省礦務局舉辦的第一期安全帽燈管理人員的安全訓練課程的日期,主要有台灣省的各個礦場的安排礦場作業人員參加,不論是在職的現任礦工或是新進人員皆有參加課程進行受訓,並於課程結訓之前都會進行學科知識的測驗之外,也有進行實際操作的術科評分,需要通過之後才能證明受訓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