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瑞三鑛業周朝南礦長所提供,民國七十四年度之「煤礦作業員工安全普訓合格證書補發登記簿」文史資材,因為在通過安全普訓的受訓之後,每一位合格的礦工都會領有合格證書,以證明參與過安全訓練且測驗及格的事項,因此若安全證書不慎遺失,都需要去進行證書補發,像是在民國74年的登記簿上,就可以發現有許多礦場的礦工申請的紀錄以及礦工工作類別,而職員礦工之證書遺失率有一定高度,例如從此文獻可以看到僅民國74年7月份,就有二十三名礦工遺失訓練證書,且所丟失證書之礦工服務職務,大都為掘進工與採煤工,僅有極少數機電工與改修工丟失,推論可能原因為在礦坑內進行挖煤、運煤,與坑道推進等等繁重之勞力工作,較容易沒注意而丟失受訓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