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史資材為民國68年8月31日時,瑞三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建興發函予台灣省礦業局,其後亦檢附安全訓練實施計畫表,以及承辦單位收執聯,台灣省礦務局准予備查。
其內容說明瑞三鑛業公司,其為了加強礦場內防火安全觀念及熟練消防防災技能之操作,瑞三鑛業公司在民國68年9月2日下午二時,於瑞芳侯硐鑛場安全訓練第二教室,由侯硐礦業所所長吳添發擔任負責人,並由安全主管徐建基進行協助辦理「瑞三鑛業侯硐礦場防止火災專題安全訓練班」,特別以火災控制為主題的課程內容演講一小時,可以讓在職五十名員工參與聆聽,並特別結合防止火災的演練操作實習課程兩小時,讓參與的學員都可以實際進行消防器材的操作,在實務中學習更有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