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瑞三鑛業礦場安全標語-坑內火災

照片拍攝於民國60年代的瑞三鑛業礦場的安全標語,坑內火災所造成的濃煙經常造成嚴重傷亡,因此瑞三鑛業公司自製防火宣導特刊,除了礦場防火以外,工寮與住家的消防防治也是宣導目的之一。在坑內火災方面,常會引發瓦斯與塵爆等二次災害,礦務局除了增設滅或器材以外,督導坑內風壓機移至坑外、坑內機電房改以防焰材、前傾式煤面採掘等措施。此外機電災變方面多以夾傷、感電與火災居多,電線走火導致火災的案例不少。在各界宣導機電安全研究與措施執行後改善許多,皆有賴於電纜接頭改用壓接器、改用絕緣材接合匣、改用耐壓防爆型構造以及相關保養制度的強化。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新北市瑞芳區瑞三本坑旁展示室
  • 創作內容指涉地點
    瑞三鑛業公司
  • 撰寫者
    王新衡
  • 創作者
    周朝南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照片
  • 存放位置
    周朝南
  • 時間分期
    民國60年代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