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7年12月8日,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建興發函至台灣省礦務局,於其中說明瑞三公司為配合民國67年度之台灣區煤礦場安全衛生週活動,瑞三鑛業公司於民國12月15日下午一時至下午五時止,由所長吳添發擔任負責人,徐建基擔任安全主管,在安全訓練第二教室,預計舉辦安全管理人員之安全法規專題講座訓練班,將由在職安全督察員和機電安全督察員王德義等,共計有三十名職員一同參加,課程內容將會針對「礦場安全法台灣省煤礦施行細則」,以及「煤礦安全行政命令」進行解釋說明,而主要之訓練方式為每一科均以座談方式實施課程與測驗,亦請鑛務局派員前來進行指導。於公文後檢附「瑞三鑛業侯硐礦場67年度台灣區煤礦場安全衛生週實施事項日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