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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村到新城:馬培英-三重一村12

後眷村時期(二)


在三重一村改建時,可選擇要板橋健華新城或是領取補償金,而馬小姐家就是選擇後者,當時受款約400萬的補償金,但當時建華新城有很多規定,一定要五年過後才能辦過戶,所以那時很多人選擇將房屋賣出,但過戶之後因反悔不願意,又沒有去信託,就造成了很多糾紛與問題。當時搬去健華新城居住分配也有問題,以前眷村是透天,有好幾層樓,兄弟姐妹可以一起居住,但國防部規定健華新城只能一個人繼承,其他的家人要居住於哪裡?如何分配?這又衍生出很多的問題,而健華新城因為容納了來自不同地區的十個眷村,因此在分配上是以軍階(甲、乙、丙三種)進行抽籤,與原本的眷村鄰居打散,因此現在居住於健華新城眷村原住戶只剩下三分之一,住戶間缺乏感情基礎,沒有辦法想以前住在眷村那樣互相分享,僅靠大家主動邀約或互相聯絡維繫感情。

基本資訊

  • 生年月日/時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國籍
    中華民國
  • 撰寫者
    劉為光
  • 卒年地點-緯度
    null
  • 卒年地點-經度
    null
  • 性別
  • 時間分期
    訪談時間:113年4月19日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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