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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村到新城:馬培英-三重一村11

後眷村時期(一)


三重一村獲得文資身份被列為「歷史建築物」,規定民國96年眷村內的住戶要全數搬遷,但有幾戶住民想多住一段時間,三重一村村長就向國防部爭取幾戶眷戶留守也協助維護環境,因此馬女士才在民國98年搬離村子,在這幾年馬小姐他們就開始做了非常多的活動。比如村中也有一些原眷戶,就是因為 95年以後這些活動產生特殊的「二度認識」,使眷村居民之間連結更熱絡了。

基本資訊

  • 生年月日/時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國籍
    中華民國
  • 撰寫者
    劉為光
  • 卒年地點-緯度
    null
  • 卒年地點-經度
    null
  • 性別
  • 時間分期
    訪談時間:113年4月19日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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