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時期(四)
到馬女士國中畢業之後,叔叔便搬離三重一村,分配到南港附近眷村,但因地勢時常淹水,後來也賣掉南港的住家,搬到其他地方。叔叔搬離之後,家境就更不好,因此交代國中一定要讀到公立學校,私立無法供讀。當時雖然遺族有優惠九年,但馬小姐父親去世時馬小姐的年紀尚小,因此長大之後九年期限已過根本無法減免,當時遺族只有讀書減免的優惠與水電9年減免。在就學階段也只有馬小姐讀到公立高中,她的兩位姐姐並未考上國立,因此都只讀到國中,姊姊們提議她們可以去打工賺錢供馬小姐就讀高中,她們還說:「如果沒有讓妹妹沒有讀,我們一定會後悔的!」但馬小姐本人說,他其實小時候功課非常不好,常常被打罵,當時的年代打罵教育非常興盛,因此有不懂的也不敢問。另外當時還流行小兒麻痺,馬培英小姐叔叔的大女兒就是小兒麻痺,當時就算有施打過疫苗還是會確診,因此生活壓力非常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