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5年(1976年)5月11日,台灣省礦務局副局長高金福發函給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於其中說明瑞三礦業為最先自行購買幻燈片教育並翻譯成台語形式教導礦工,而且也有再指派專業師資進行辦理相關事項,分期輪流實施安全訓練課程,再民國六十四年度內辦理相關課程共計達到四十二次,透過電化教育的訓練讓礦場安全知識能夠確實落實,公司內礦工受安全訓練人數多達121%優異成績,也增加公司職員、礦工礦場安全認知的重要性。
而瑞三鑛業公司侯硐礦業所,也因積極辦理公司內職員礦場自動安全訓練有所績效,台灣省礦務局亦針對各相關人員給予獎勵,希望能夠持續加強進行相關訓練,並且鼓勵其他礦場仿效進行辦理安全教育訓練,以確保各地礦場之安全,減少礦區內意外與災變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