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辦理自動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要點」中說明,大型礦場中超過兩百名就業員工者,除需要購買相關電化教育幻燈片教之外,亦需定期實施安全教育訓練;而從業人數不滿兩百人者,則可視其情況與鄰近之礦場共同購置教材,並定期實施電化教育訓練。
民國65年(1976年)4月23日,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張李建興來函台灣省礦務局,瑞三鑛業公司為超過二百人之大型礦場,為了提高礦坑內負責支柱掘進人員與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預計從同年5月3日到5月11日的下午三時至五時,舉辦第十三期在職礦工安全訓練課程,受訓人員合計共有一百九十三名礦工參加,並在瑞芳地區侯硐礦業所會議室內,先行由礦業所所長開場訓話,再播放電化教學「炸藥保安」主題的幻燈片,以加強宣導安全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