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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三鑛業公司舉辦第十六期安全工程人員訓練班

為依據「礦場安全法台灣省煤礦施行細則」其中第二二一條規定辦理訓練班,民國65年(1976年)2月3日,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建興發函至台灣省礦務局,為求增進侯硐礦場職員與礦工之礦場安全智識,已然於同年1月17日下午二時至五時在瑞芳侯硐礦業所會議室,並由董事長李建興擔任主持人,參與人數三十三人,舉行幻燈片電化教育安全訓練課程。

課程進行以播放「自救呼吸器的使用法」幻燈片電化教學為主,並且教授職員使用自救呼吸器操作使用方法及相關訓練課程,於最後再由專業測驗人員進行實作教學與實際測驗,用以確保受訓人員之訓練學習效益,而在受訓完成後則以礦場安全實施計畫報告書,交覆至台灣省礦務局進行備查知悉,副本則送交礦務局瑞芳保安中心。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別名
    第十六期安全工程人員訓練班
  •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 撰寫者
    鄭宜佩
  • 創作者
    李建興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76/02/03

    創作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點
    拍攝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瑞三本坑旁展示室 (121.8241236, 25.08059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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