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4年(1975年)12月26日,瑞三鑛業公司發函予台灣省礦務局,說明依據「侯硐礦場六十四年台灣區煤礦場安全衛生週實施事項日程表」之規定進行辦理,再配合台灣區煤礦場安全衛生週活動,已經在同年12月8日下午二時起至六時,於侯硐礦業所的會議室,進行舉辦第十五期安全工程人員安全訓練班,且已經結課程該安全訓練事項束,呈報給礦務局知悉。
本次之自動安全訓練之課程內容主題,為「自救呼吸器的使用方法」,自救呼吸器可在坑內瓦斯爆炸災變,氧氣不足而一氧化碳濃度升高至足以致命時使用,提供受困者呼吸之空氣與增加逃生時間。為讓教育課程使礦工全面性了解,呈現方式除了以幻燈片之電化教育為主之外,並且配合分別進行自救呼吸器使用方法之實作練習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