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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三鑛業公司保安組 舉辦安全訓練課程

民國64年(1975年)9月23日,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建興發函台灣省礦務局,說明依照《礦場安全法》法令第十四條之規定,為了預防礦坑內發生瓦斯爆炸災變,以及提高保安領班瓦斯檢定器實施使用與相關保養技能灌輸,有關瓦斯災變防止常識起見,茲訂於同年9月24日起至26日,共計三天在侯硐礦業所會議室舉辦第八期保安領班安全訓練班,並依照法規規定,安全訓練班之課程有瓦斯爆炸災變諸問題內容研討、檢定器使用與保養技術研討等,主要參加對象則為安全領班,預計參加人數加上領班人員計有五十一人,亦會請台灣省礦務局瑞芳礦場保安中心派人員蒞臨指導。

於右上角蓋有「送交侯硐礦業所」之藍色用印,並檢附有安全計畫實施計畫表、課程計畫表以及參與人員名冊於後。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別名
    瑞三鑛業公司保安組 安全訓練課程
  •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 撰寫者
    鄭宜佩
  • 創作者
    李建興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75/09/23

    創作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點
    拍攝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瑞三本坑旁展示室 (121.8241236, 25.08059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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