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4年(1975年)5月19日,依據臺灣省礦務局所工告之需自動進行安全訓練教育,並且以專案形式報告礦務局以及瑞發保安中心相關法令,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亦為了確實防止落磐災變持續的發生,發函至瑞三公司內之保安組,說明舉辦教育訓練之事項。而為了防止礦坑內之落磐災變,坑內直接工作之礦工為首要進行安全教育訓練之目標,以了解礦場內部之地壓、磐壓之性質,並且經常溫習相關工作注意事項,以求防患未然。希望針對直接工作礦工同仁需要再施行防止落磐災變技能與常識的安全教育課程,並擬定六月上旬舉辦在職礦工安全訓練班調訓在職採煤工約三百名,預計於民國64年(1975年)6月8日上午八時開始共計四小時,於侯硐礦場介壽堂共同參加由臺灣省礦務局官員所講解之安全課程,講師鐘點費、雜費與學員紀念品費等費用,均擬保安費、安全教育費項目下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