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4年(1985年)12月16日的瑞三鑛業公司產業工會公告為針對第十四屆會員代表大會參與代表進行投票選舉,為根據《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進行辦理,像是在第五條中規定基層工會代表選舉由全體會員按比例、分布情形進行劃分為若干單位,工會會員被選舉人為參與工會一年以上者,選舉前十日由工會向會員公告選舉日期和選舉人數;瑞三產業工會依照工作場所的分布將選舉劃分為七十六單位,每一單位選舉出一名代表共七十六名,在12月26日上午七時至下午四時舉辦,並請工會會員在時間之內至各服務單位踴躍投票,以保障選舉代表的權利及參與,並依照規定辦法第八條規定採取無記名投票,並於選舉作業完成十日之內將代表名冊函送上級機關或是主管機關,完成會員代表選舉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