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湖煤礦位於萬里區北28-1鄉道路基下方,在距離溪流約十多公尺高的山壁上開鑿坑口。該礦於民國36年12月向工礦公司基隆煤礦包採開工,民國39年8月向工礦公司承受礦權,民國42年1月28日設定礦權,礦權人民國47年鄧廣達,民國48年鄧東安,民國51年4月起由林萬賜獨資經營,民國53年1月28日改組為鏡湖煤礦股份有限公司,蕫事長童清全,常務董事許福順、陳祥盛,董事曾黃金蓮、黃水清,監事童金鳳、陳新發。鏡湖煤礦屬崁腳煤田崁腳煤帶,煤層為石底層,傾斜五十度,走向南東七十度,本層厚度八十公分,中層厚度三十公分,煤種屬煙煤,粘結性甚微,不能煉焦,但發熱量極高,為上等工業燃料煤。礦場主要坑道為水平坑,寬、高皆有一點八公尺,沿長五百餘公尺,遇煤後即左右分開五個片道,至民國46年水平坑部分已採完,之後再於坑內闢斜坑,有本卸及管卸,傾斜二十五度下掘,再分開左右四個片道,開採下山煤,為主要產煤區,民國59年後本坑即停產,民國75年8月13日被鄰礦合併。降煤自礦場以卡車運送至二十公里外的基隆煤場。統計自民國38年開採至民國59年收坑,開採二十二年期間,總產量二十五萬五千八百九十五公噸,年平均一萬一千六百三十一公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