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豹煤礦位於新北市三峽區大豹地方,現址仍保存主坑口、事務所、炸藥庫房等相關礦場建築。該礦自大正6年(1917) 1月12日設立鑛第1407號礦權,大正10年2月開設水平坑,昭和2年(1927)讓渡予林添富,礦名大豹炭礦,昭和12年開鑿斜坑,戰後林添富換發礦業字第438號,範圍臺北縣三峽鎮大豹、插角地方,原斜坑於民國37年(1948)撤收,民國41年增區換領採礦執照359號,面積74.6587公頃,民國45年開鑿新斜坑,開採疏水準上煤層。林添富經營謙記商行(大豹炭礦事務所),由於經營有成,大豹煤礦成為日治時期全省品質優良的八大煤礦之一,謙記商行從事煤礦轉運工作,因此緊鄰鶯歌車站旁,蓋起一座巴洛克式洋樓當成辦公室,不過這棟鶯歌地區唯一的西洋古建築物,已在民國93年2月遭到拆除,原址現成為停車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