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松炭礦位於新北市石碇區烏塗里,自日治時期即設立礦權開採,戰後稱為臺松煤礦烏塗窟坑,由李松柏經營。礦區沿革可溯自大正7年(西元1918年)5月13日,由顏雲年設立鑛第1644號礦權,範圍臺北廳文山堡烏塗窟庄地內,面積四十萬四千八百七十六坪。礦權隔年1月21日讓渡予顏雲年與三井財閥合資成立之基隆炭礦株式會社,李松柏向基隆炭礦株式會社包採該礦區,於昭和14年(西元1939年) 2月1日開坑,稱為臺松炭礦,李松柏另於同年3月22日取得鑛第3045號礦區,範圍臺北州文山郡新店庄青潭、十六分、四十分、石碇庄小格頭、車閂寮,面積四十九萬四千零九坪,亦稱為臺松炭礦(戰後正和煤礦)。昭和18年(西元1943年)5月21日礦權讓渡予李松柏,隔年3月28日李松柏改名里松良茂辦理更名登記,同年9月13日礦權讓渡予臺松鑛業株式會社,其代表人為李松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