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都市中,有很多山胞從事建築工,少數是自己當包工,承包建設公司(或營造商)的一部分工程,一般原住民建築工的工資是以天數計,每日從五百元至一千元,視工作經驗而定。
若是承包工程的小包商,則以建坪計算(模板部分),此外,另有負責整地、鋼筋、水泥灌漿等工程,有為數不少的山地籍工人從是零工,或由一位山地籍工頭,負責召集十來位工人一起工作。此方面所發生的勞資問題,大多是工人領不到工錢,或承包工程的小包商及工頭領不到尾款,致使工人的薪資也受到損害。
在臺北市區內,數千的山地籍建築工人,只能棲居於工地簡陋的房間,充當寢室,有的工人攜帶妻小生活在工地,極為危險。建築工人的流動性大,大部分的工人雖然表示希望能在市區內租屋居住,但礙於房租費用及工資有限不勝負荷的情況下,不得已多隨著工地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
(黃美英 攝,1984年,幻燈片數位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