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礦工的原住民,雖有工寮及宿舍可供居住,但是根據實地調查,工寮的空間少則五坪,較大的僅餘十餘坪,且因年久失修,岌岌可危,一家老少數口共用一室,侷促擁擠,居住環境簡陋。
例如臺北縣瑞芳鎮建基煤礦的礦工工寮,是以簡陋的的木造搭乘的長排屋舍,隔成每戶三到五坪大的空間,十幾戶擁擠在工寮內,共用廚廁,光線昏暗,屋舍年久失修,有頃塌的危險,居住的條件極為惡劣。甚至每月每戶得繳納五百至七百元不等的電費,令原住民礦工深感疑惑,自知每月家庭用電量不多,何以需向公司繳付如此昂貴的電費,礦業公司又未發給電費繳納收據,使礦工有被欺騙的感覺。
(黃美英 攝,1984年,幻燈片數位化)


